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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是未来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进一步健全托育服务体系,加速推进“幼有所育”,郑州市将加速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计划到2025年,社区普惠托育点应建尽建,构建“半径300米托育服务圈”。
2~3岁婴幼儿家庭托育需求最为强烈
数据显示——
随着三孩政策和“双减”的落地实施,社会对托育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幼托服务需求将更加旺盛、更加迫切。根据近年来的人口出生情况推算,2021起三年内,郑州市出生人口约为32万人,结合2021年度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调查,全市幼儿家庭有托育需求的占比53.9%。
其中,2~3岁婴幼儿家庭的需求最为强烈,占比67.88%,据此全市有强烈托育需求的约为11万人。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年轻的父母迫切需要专业托育机构提供育儿服务,设立在社区内、公办的、全日制的托育机构更受青睐。加快发展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迫在眉睫。
在此基础上,未来三年中,郑州市计划进一步健全托育服务体系,加速推进“幼有所育”,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
年底前每个街道、乡镇都有“示范型”普惠托育机构:
按照就近可及、普惠公平的原则,郑州市将以构建公办机构为引领,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为主体,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普惠托育发展体系。
计划到2023年底前,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家不少于50个托位规模、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家不少于30个托位规模且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底前,每个社区均建有不少于20个托位规模的托育服务机构,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7.28万个,全市普惠托位数占比不低于90%。
社区、乡村要建“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郑州市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建立“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中心”,组建科学育儿指导团队,针对婴幼儿保健护理、膳食营养、生育发展、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方面,制作开发通俗易懂的育儿宣教知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信息化手段,通过亲子活动、家庭课堂等形式,为辖区婴幼儿家庭、托育机构提供全程、科学、常态化的育儿指导服务。
今后,郑州市将建立育儿指导常态化机制,每年组织到社区、托育机构开展保育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线下育儿指导活动不少于4次,且对辖区社区楼院、托育机构线下指导全覆盖。各区县(市)要依托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托育指导中心”,负责定期对辖区内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开展家庭养育及婴幼儿早期发展。
构建“半径300米托育服务圈”
为加快推进社区托育点建设。市内各区及各县(市)主城区所辖乡镇(街道)根据“半径300米托育服务圈”的要求,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每千人托位6个”的标准,合理确定普惠“社区托育点”的数量、规模和布局,采取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实现人民群众就近便利享受托育服务。
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居民区,各区县(市)政府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无偿提供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普惠托育用房,无法提供专门室外场地的,用房每规划托位建筑面积应不低于8平方米,并在室内设置公共活动空间。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和农村综合改造建设要按照“千人口6个托位”“每个托位建筑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室外活动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的标准,严格按照“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落实配套托育服务设施,配套达标率达到100%。
按照计划,到2025年,社区普惠托育点应建尽建,其中公办和公建民营托位数占比不低于50%。
来源:凤凰网
© 版权声明:以上图文,来源网络,贵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幼儿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是未来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进一步健全托育服务体系,加速推进“幼有所育”,郑州市将加速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计划到2025年,社区普惠托育点应建尽建,构建“半径300米托育服务圈”。
2~3岁婴幼儿家庭托育需求最为强烈
数据显示——
随着三孩政策和“双减”的落地实施,社会对托育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幼托服务需求将更加旺盛、更加迫切。根据近年来的人口出生情况推算,2021起三年内,郑州市出生人口约为32万人,结合2021年度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调查,全市幼儿家庭有托育需求的占比53.9%。
其中,2~3岁婴幼儿家庭的需求最为强烈,占比67.88%,据此全市有强烈托育需求的约为11万人。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年轻的父母迫切需要专业托育机构提供育儿服务,设立在社区内、公办的、全日制的托育机构更受青睐。加快发展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迫在眉睫。
在此基础上,未来三年中,郑州市计划进一步健全托育服务体系,加速推进“幼有所育”,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
年底前每个街道、乡镇都有“示范型”普惠托育机构:
按照就近可及、普惠公平的原则,郑州市将以构建公办机构为引领,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为主体,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普惠托育发展体系。
计划到2023年底前,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家不少于50个托位规模、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家不少于30个托位规模且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底前,每个社区均建有不少于20个托位规模的托育服务机构,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7.28万个,全市普惠托位数占比不低于90%。
社区、乡村要建“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郑州市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建立“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中心”,组建科学育儿指导团队,针对婴幼儿保健护理、膳食营养、生育发展、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方面,制作开发通俗易懂的育儿宣教知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信息化手段,通过亲子活动、家庭课堂等形式,为辖区婴幼儿家庭、托育机构提供全程、科学、常态化的育儿指导服务。
今后,郑州市将建立育儿指导常态化机制,每年组织到社区、托育机构开展保育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线下育儿指导活动不少于4次,且对辖区社区楼院、托育机构线下指导全覆盖。各区县(市)要依托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托育指导中心”,负责定期对辖区内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开展家庭养育及婴幼儿早期发展。
构建“半径300米托育服务圈”
为加快推进社区托育点建设。市内各区及各县(市)主城区所辖乡镇(街道)根据“半径300米托育服务圈”的要求,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每千人托位6个”的标准,合理确定普惠“社区托育点”的数量、规模和布局,采取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实现人民群众就近便利享受托育服务。
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居民区,各区县(市)政府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无偿提供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普惠托育用房,无法提供专门室外场地的,用房每规划托位建筑面积应不低于8平方米,并在室内设置公共活动空间。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和农村综合改造建设要按照“千人口6个托位”“每个托位建筑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室外活动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的标准,严格按照“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落实配套托育服务设施,配套达标率达到100%。
按照计划,到2025年,社区普惠托育点应建尽建,其中公办和公建民营托位数占比不低于50%。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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