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作为健全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围绕规划部署,各地需以“补短板、强普惠、建机制”为核心,通过政策创新、资源整合与模式探索,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紧扣规划核心要求,明确托育工作三大重点方向
1. 以“普惠托育”为核心,扩大优质服务供给
规划提出 “深入开展托育服务补助示范试点”,核心是通过政策引导与资金支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供给”的普惠托育体系。各地可参照国家“1+N”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结合区域人口分布与育幼需求,优先在人口密集的社区、产业园区、大型企业周边布局托育资源。
2. 以“成本调控”为抓手,减轻家庭育幼负担
落实规划“发挥育儿补贴和个人所得税抵扣政策作用”的要求,需从“机构端降成本、家庭端给补贴”双向发力。一方面,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租金补贴、运营补贴、水电气居民价格等政策支持,降低机构运营成本,引导其合理定价;另一方面,探索托育券与个税抵扣的落地细则,结合地方财政实力,对二孩、三孩家庭入托给予额外补助,形成“政策让利 + 机构降价 + 家庭受益”的良性循环。
3. 以“标准规范”为保障,提升服务专业水平
围绕规划“加强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的部署,将“医育结合”与“标准化建设”作为托育服务质量的核心保障。一是建立“医育协同”机制,推动托育机构与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合作,提供婴幼儿健康监测、发育评估、应急培训等服务;二是完善托育机构准入、运营、退出全流程标准,明确从业人员资质、场地设施安全、照护流程规范等要求;三是搭建托育服务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机构运营、人员资质、儿童健康数据的动态监测,确保服务可追溯、可监管。
创新实践模式,破解托育工作三大关键难题
在落实规划要求过程中,各地需针对托育服务“资源分布不均、服务衔接不畅、特殊需求难满足”等问题,创新工作模式。
1. 推进“托幼一体化”
响应规划“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的要求,充分盘活幼儿园现有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公办、民办普惠幼儿园改扩建托育班(招收 2-3 岁婴幼儿),实现“托育 - 幼教”无缝衔接。此举既能复用幼儿园的场地、师资、管理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又能减少家庭“换园适应”的困扰,提升育幼服务便捷性。
建议各地出台托幼一体化专项政策,明确幼儿园增设托班的场地标准、师资配置、收费机制,优先在学位空余的公办幼儿园试点,逐步向民办幼儿园推广,形成“托幼资源统筹利用”的高效模式。
2. 创新用人单位办托模式,满足职工需求
针对产业园区、大型企业“职工托育需求集中”的特点,可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企业提供场地+专业机构运营”的合作模式,在园区内、企业内建设托育点,解决职工“上班带娃难”问题。政府可对这类托育点给予运营补贴与资质认定支持,企业提供免费或低价场地,专业机构负责日常照护,形成“政府减负、企业留才、职工受益”的三方共赢格局,为产业集聚区域的托育服务提供新路径。
3. 关注“特殊群体”,补齐“普惠托育服务短板”
落实规划“覆盖全人群”的要求,需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特殊需求儿童的托育需求。一方面,在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布局普惠托育点,结合留守儿童监护情况,提供“公益性托育服务”;另一方面,联合特殊教育学校、儿童康复机构,增设“特殊儿童托位”,配备专业康复师与照护人员,为特殊需求家庭提供个性化托育服务。
构建多方协同的托育工作机制
为确保十五五规划托育部署落地见效,建议政府部门构建“三个协同”工作机制。
部门协同:建立卫健、发改、财政、教育、民政等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避免政策碎片化,形成工作合力。
区域协同:加强省、市、县(区)三级托育工作联动,总结示范城市的成熟经验,指导基层政府结合实际落地;鼓励跨区域学习交流,推动优质托育资源与管理经验共享。
社会协同:发挥行业协会、公益组织、高校科研机构的作用,开展托育从业人员培训、家长育儿指导、托育政策研究等工作,形成良性育幼服务生态。
以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推进托育服务提质扩面,是落实十五五规划“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家庭幸福感的关键工作。各地政府需以规划要求为指引,结合区域实际创新实践,通过扩大普惠供给、调控育幼成本、规范服务质量,让“托得上、托得好、托得起” 成为现实,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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