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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普惠托育服务高水平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结合省发改委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托育服务,坚持把托育服务纳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全局统筹考虑、系统推进,按照政府引导、普惠优先、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以推进普惠托育民生实事为抓手,加快构建多层次托育服务体系。
一是制定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2020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服务供给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等五大体系,文件明确了20个部门的工作职责,突出普惠性原则、系统化设计、项目化实施,重点扶持建设一批示范性、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积极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健康规范发展。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服务体系、政策体系。2021年9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将发展托育服务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重要支撑。2022年2月10日,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普惠托育,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陆续制定出台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办法、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标准、普惠示范托育机构评估标准等文件,各设区市全部出台了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规范体系不断完善。
二是坚持普惠优先,全力推进民生实事。2020年起“新增普惠托育机构80家”连续2年列为省政府民生实事,省市县联动实施,努力把普惠托育实事项目打造成方便可及、服务优质、价格普惠的精品民生工程。2020年、2021年全省建成普惠托育机构92家、95家,九成县区新增1家以上普惠托育机构,有效增加了普惠服务资源供给。2022年,继续将“新增普惠托育机构100家”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我委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实施方案,鼓励各市积极开展社区托育服务试点,采取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建设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机构,为周边社区婴幼儿家庭提供价格普惠、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托育服务,提升城乡社区托育服务能力水平。
三是加强工作协同,形成部门合力。我委连续3年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普惠托育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会同省委编办、民政厅、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关于加强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地会同发改、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普惠托育机构评审、托育机构安全检查等工作,联合发改部门积极制定“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完善托育服务制度体系。全省100多所中高职院校开设了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近1600所幼儿园开设了托班。部门合力推进托育服务发展。
四是强化政策支持,促进多元发展。各地通过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鼓励支持各类主体兴办普惠托育机构,省市县各级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培育发展社区服务型、社会服务型、托幼一体型、单位服务型、医育结合型等多种模式的普惠托育服务。南京、无锡等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多家普惠托育机构开展社区亲子活动、免费亲子体验等服务;连云港市、高淳区、浦口区妇幼保健院积极发挥行业优势,建成医育结合模式的普惠托育机构;南通市崇川区、海门区探索“1+N”普惠托育新模式,依托1个示范性托育机构带动N个社区普惠托育园共同发展。各地加强政策引导,探索构建多元化、多样化的托育服务体系。
五是加强规范管理,构筑安全健康防线。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托育机构设置管理相关标准和规范,规范市场准入,落实登记制、备案制、承诺制,推进托育机构依法依规办园发展。下发《关于规范做好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面落实托育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卫生保健、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三级联动、部门协同的监管机制,促进托育服务安全规范发展。
六是鼓励创新创优,提升托育服务水平。南京市出台地方性政府规章《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医育结合,提升照护服务水平;常州市、连云港市成立市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发挥培训、指导、督查等重要作用;南京、无锡、常州、连云港等地积极培育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助力托育服务事业发展;无锡市开通“好宝宝婴幼儿照护”公众号;苏州市编印10万册《0-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手册》免费发放;常熟市科学育儿指导中心开展公益性服务每年惠及8万多人次。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加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线上线下、职前职后相结合,2020年、2021年培训各类托育服务从业人员20000余人次。
托育服务是一项综合性的、跨部门的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构建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务体系,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
徐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普惠托育服务高水平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结合省发改委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托育服务,坚持把托育服务纳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全局统筹考虑、系统推进,按照政府引导、普惠优先、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以推进普惠托育民生实事为抓手,加快构建多层次托育服务体系。
一是制定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2020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服务供给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等五大体系,文件明确了20个部门的工作职责,突出普惠性原则、系统化设计、项目化实施,重点扶持建设一批示范性、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积极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健康规范发展。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服务体系、政策体系。2021年9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将发展托育服务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重要支撑。2022年2月10日,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普惠托育,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陆续制定出台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办法、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标准、普惠示范托育机构评估标准等文件,各设区市全部出台了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规范体系不断完善。
二是坚持普惠优先,全力推进民生实事。2020年起“新增普惠托育机构80家”连续2年列为省政府民生实事,省市县联动实施,努力把普惠托育实事项目打造成方便可及、服务优质、价格普惠的精品民生工程。2020年、2021年全省建成普惠托育机构92家、95家,九成县区新增1家以上普惠托育机构,有效增加了普惠服务资源供给。2022年,继续将“新增普惠托育机构100家”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我委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实施方案,鼓励各市积极开展社区托育服务试点,采取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建设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机构,为周边社区婴幼儿家庭提供价格普惠、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托育服务,提升城乡社区托育服务能力水平。
三是加强工作协同,形成部门合力。我委连续3年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普惠托育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会同省委编办、民政厅、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关于加强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地会同发改、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普惠托育机构评审、托育机构安全检查等工作,联合发改部门积极制定“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完善托育服务制度体系。全省100多所中高职院校开设了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近1600所幼儿园开设了托班。部门合力推进托育服务发展。
四是强化政策支持,促进多元发展。各地通过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鼓励支持各类主体兴办普惠托育机构,省市县各级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培育发展社区服务型、社会服务型、托幼一体型、单位服务型、医育结合型等多种模式的普惠托育服务。南京、无锡等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多家普惠托育机构开展社区亲子活动、免费亲子体验等服务;连云港市、高淳区、浦口区妇幼保健院积极发挥行业优势,建成医育结合模式的普惠托育机构;南通市崇川区、海门区探索“1+N”普惠托育新模式,依托1个示范性托育机构带动N个社区普惠托育园共同发展。各地加强政策引导,探索构建多元化、多样化的托育服务体系。
五是加强规范管理,构筑安全健康防线。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托育机构设置管理相关标准和规范,规范市场准入,落实登记制、备案制、承诺制,推进托育机构依法依规办园发展。下发《关于规范做好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面落实托育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卫生保健、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三级联动、部门协同的监管机制,促进托育服务安全规范发展。
六是鼓励创新创优,提升托育服务水平。南京市出台地方性政府规章《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医育结合,提升照护服务水平;常州市、连云港市成立市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发挥培训、指导、督查等重要作用;南京、无锡、常州、连云港等地积极培育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助力托育服务事业发展;无锡市开通“好宝宝婴幼儿照护”公众号;苏州市编印10万册《0-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手册》免费发放;常熟市科学育儿指导中心开展公益性服务每年惠及8万多人次。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加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线上线下、职前职后相结合,2020年、2021年培训各类托育服务从业人员20000余人次。
托育服务是一项综合性的、跨部门的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构建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务体系,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