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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省卫生健康委、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日前制发了《河北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加强托育机构管理。
据了解,《河北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于2020年12月14日,试行两年后,结合登记备案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文件进行了修订,制发了《河北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修订后的《实施细则》保留了托育机构举办条件、不同类别托育机构办理登记备案的程序和所需材料,登记部门、备案部门职责要求。同时对一些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如优化、简化备案所需材料,明确了托育机构可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变更备案信息,调整了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情况等。
《实施细则》适用于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按照要求,举办托育机构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办理登记和备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省卫生健康委表示,《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时,则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省卫生健康委、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日前制发了《河北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加强托育机构管理。
据了解,《河北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于2020年12月14日,试行两年后,结合登记备案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文件进行了修订,制发了《河北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修订后的《实施细则》保留了托育机构举办条件、不同类别托育机构办理登记备案的程序和所需材料,登记部门、备案部门职责要求。同时对一些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如优化、简化备案所需材料,明确了托育机构可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变更备案信息,调整了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情况等。
《实施细则》适用于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按照要求,举办托育机构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办理登记和备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省卫生健康委表示,《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时,则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