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预约演示

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将尽快跟您沟通

智慧托育

托育装备

托育人才

提交预约
更多联系方式

联系我们

您可以拨打我们的客服人员电话或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400-609-2596 电话服务时间: 工作日 9:00-18:00

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4-28 15:06: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全省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221号)。

《通知》明确,符合规定的托育机构,其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有居民合表价格的,按合表价格执行,均不执行阶梯加价;托育机构凭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向所属水电气经营企业办理;托育机构未单独计量需加装独立计量装置的,计量装置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承担。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及水电气经营企业要精心组织、主动服务,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执行到位。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官网

         日期:2022-05-07

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4-28 15:06: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全省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221号)。

《通知》明确,符合规定的托育机构,其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有居民合表价格的,按合表价格执行,均不执行阶梯加价;托育机构凭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向所属水电气经营企业办理;托育机构未单独计量需加装独立计量装置的,计量装置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承担。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及水电气经营企业要精心组织、主动服务,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执行到位。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官网

         日期:2022-05-07

让我们开始吧

全景智慧托育,全套托育装备,全程人才培养

预约体验

©Copyright 北京京学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2022030170号-2 营业执照信息查询

让我们开始吧

全景智慧托育,全套托育装备,全程人才培养

预约体验

尚自然 展个性 开心智

我们的价值观

诚信·乐观·创新·成功

©Copyright 北京京学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2022030170号-2 营业执照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