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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9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了托育示范城市省级书面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我区克拉玛依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通过书面评审,拟作为推荐对象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现予以公示。
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推荐对象:
克拉玛依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排名根据先后)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11月11日之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实名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职责处室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并提供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反映情况的应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符浩
联系电话:0991-8521125 13999128565
电子邮箱:xjwjwrkjcjtfzc006@xj.gov.cn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
邮政编码:830001
联 系 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 李晓慧
联系电话:0991-2824535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邮政编码:830002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31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9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了托育示范城市省级书面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我区克拉玛依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通过书面评审,拟作为推荐对象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现予以公示。
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推荐对象:
克拉玛依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排名根据先后)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11月11日之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实名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职责处室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并提供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反映情况的应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符浩
联系电话:0991-8521125 13999128565
电子邮箱:xjwjwrkjcjtfzc006@xj.gov.cn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龙泉街191号
邮政编码:830001
联 系 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 李晓慧
联系电话:0991-282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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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830002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31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