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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长治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3〕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惠托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聚焦缓解群众“入托难”问题、减轻群众“入托贵”负担、增强群众“托得好”信心三大目标,通过实施“服务供给扩容、群众托育减负、质量安心创优、专业人才支撑、数字技术赋能”五大工程十五个项目,探索形成“普惠多元、医育结合、产教一体、数实融合、安心健康”的可复制、易推广、能用管用“上党模式”,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4年末,在数量指标层面,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托位数219个;在质量指标层面,医疗机构与托育服务机构签约指导率达到100%,2岁以下婴幼儿托位占比达到20%,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占比达到90%;在社会效益指标层面,托育服务平均价格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降至37%,普惠托位占总托位数比例达到60%,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85%,用人单位、产业园区和商业楼宇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23%,农村托育服务平均价格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到45%,托位实际使用率达到40%;在满意度指标层面,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家庭服务满意度达到96%。
三、项目内容
通过实施“服务供给扩容、群众托育减负、质量创优安心、专业人才支撑、数字技术赋能”五大工程十五个项目,有效激发广大群众“生”的意愿、解决“育”的难题、减轻“养”的负担,切实提高群众托育服务满意度。
(一)实施服务供给扩容工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运营、普惠可及”的原则,构建以公办示范性托育机构为主体,社区托育园、幼儿园托班、社会力量办托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元化、多功能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强化托位供给。到2024年,全市普惠性托育机构增加至300个左右,托位数提高到1.4万个以上,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以上。
项目1: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县县全覆盖”项目。将县级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随时更新、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全市12个县区公办示范综合托育机构装修,以及设施、教材、教具配备等工作。采取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或积极引进省内外先进的托育机构管理运营团队,进行专业化、科学化管理、运营。
任务清单:完成公办综合托育机构的装修,以及设施、教材、教具配备、登记和备案工作;增加1460个托位。
完成时限:2024年7月
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项目2: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扩大以社区为主阵地的普惠托育设施建设,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府补贴,加强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加强资源统筹和共建共享,鼓励社会力量以低成本、长租期开展非营利性普惠托育服务,依托社区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建设,探索“物业服务+托育服务”模式,推进普惠托育社区驿站、家庭托育点、妈咪宝屋、村级婴幼儿照护驿站建设。提升社区托育服务覆盖面,为居民提供就近、便捷、优质的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着力打造一城四区“15分钟”托育服务圈。
任务清单:新增备案67个以上的普惠社区托育点(含家庭托育点)。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项目3:幼儿园办托班项目。在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提供托育服务。对规划新建幼儿园,适度增加用地规模,将托班数按照一定比例纳入幼儿园设计规划配套建设之中,同步配建、同步验收、同步使用。鼓励公办幼儿园在社区举办托班,满足群众质优、价廉、就近的托育服务需求。
任务清单:对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及时进行备案。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项目4:用人单位办托试点项目。率先在卫健系统探索工作场所办托。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开展办托试点,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为附近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鼓励产业园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按照建设标准,采用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方式,在员工密集地、托育需求高的场所新建或改建托育服务设施,设立办托试点,同时鼓励向附近居民开放,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任务清单:新建28个左右办托试点。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二)实施群众托育减负工程,激发人民群众生育意愿
项目5:普惠托育机构激励项目。经考核评估,对盘活利用场地运营较好的各类型普惠托育机构进行激励性奖补;对被遴选为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在全市范围内连锁经营3家及以上的托育机构、托位使用率达到60%以上的托育机构,给予激励性奖补;按实际入托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和入托月数给托育机构发放补助;从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完成进度、入托数量、运营质量三个维度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定,排名前三的县区分别给予资金奖补。
任务清单:制定实施细则,及时发放激励性奖补资金。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项目6:普惠托育机构减负项目。对已备案的普惠托育机构,根据建筑面积、租赁合同、设置托位数等条件,制定《租金减免实施细则》,对2023-2024年托育机构房屋租金按比例给予一定减免补贴,切实减轻普惠托育机构的运营负担。
任务清单:实行普惠价格的托育机构减免补贴房屋租金。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质量创优安心工程,提升群众信任满意程度
项目7:市级综合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培训指导项目。依托市妇幼保健院,完善市级综合托育服务指导中心配套服务设施;依托北京对口帮扶优势,柔性引进国内知名托育专家,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保育专家团队,建立卫生保健指导员制度,点对点指导托育机构,培训托育骨干,举办省、市级托育会议,提升全市整体托育服务水平;探索新型医育照护理论,对婴幼儿生长发育、心理行为等方面进行研究,拟定1-3个科研方向,明确科研课题,聘请国家级、省级专家或者团队来长指导开展工作,签订科研合作协议,稳步推进科研能力提升;开展多种形式的托育宣传、健教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托育、支持托育、参与托育的良好氛围;对辖区内的托育机构定期进行督导评估。提升托育项目管理人员能力,通过外出考察学习,研究制定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保障托育项目高质量发展;推进托育相关理论、课程、教材与培训标准研发;举办职业技能大赛,提高专业实践能力,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任务清单:点对点指导托育机构;举办1次省级、2次市级托育会议;组织科普知识公益讲座12次;到托育机构实地督导评估2次;托育项目管理人员外出学习4次,研发培训课程;举办一次托育职业技能大赛。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
项目8:医疗机构与托育机构订单签约服务项目。将托育机构作为签约服务对象,根据婴幼儿特点和托育机构服务需求,将开展新生儿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接种、健康管理、疾病防控、安全防护等纳入服务范围;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生团队,为托育机构提供群体健康管理服务,开展0-3岁儿童发育监测与筛查,建立健康档案;设计婴幼儿签约服务包,与托育机构签订服务协议,采取巡回指导或协议派驻等方式,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
任务清单:开展技术性健康指导2次,每半年对在园婴幼儿免费开展一次健康体检,为每个在园婴幼儿建立一份健康档案;医疗机构与托育服务机构签约指导率达到100%。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项目9:“妈妈课堂”健康管理和指导项目。依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设“妈妈课堂”、“孕妇学校”,指导全市准爸爸、准妈妈、养育人科学生育养育,做好健康管理,为孕妇开展脊髓性肌萎缩症(SMA)筛查,提供涵盖产前、产中、产后一站式家庭生育全周期需求的服务。
任务清单: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每月举办一次“妈妈课堂”、“孕妇学校”,讲解科学育儿知识;每半年组织保健人员开展一次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和指导;为孕妇开展一次免费脊髓性肌萎缩症(SMA)筛查。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项目10:特色化中医育儿保健服务项目。发挥长治社区(乡镇)中医馆全覆盖及两所三甲中医院优势,推广小儿推拿、穴位贴敷、药浴等中医药适宜技术,用中医理念和方法为婴幼儿提供健康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能力和服务需求为托育机构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指导托育机构开展人员培训,掌握中医有关的保健、饮食等知识和技能。对托育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工作。
任务清单:建立婴幼儿中医保健服务档案,每年对托育从业人员开展1次中医保健、饮食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对托育机构进行现场指导1次。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项目11:婴幼儿意外伤害预防保障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市0-3岁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对婴幼儿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住院治疗情形进行承保,构建安全防护屏障,减轻婴幼儿家庭经济负担。
任务清单:为全市0-3岁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长治监管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专业人才支撑工程,打造产教一体发展模式
项目12:托幼托育实训基地双边人才培养项目。搭建市域内大中专院校与托幼托育实训基地双边人才培养平台,发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联合共建优势,深化校企合作育人。招募应急紧缺托育人才,扩大托育服务人才规模。一“边”加强托育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外引内培的方式充实师资队伍力量,打造具有一定规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保育专家团队;一“边”加强托幼托育实训基地内涵建设,完善课程资源配置,构建实践实训教学体系,增强学生岗位实践能力。院校企三方共同制定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开展专业实践课教学、参与实训室建设等。
任务清单:培训师资团队,制定人才培训方案,每年培养1300人左右。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项目13: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项目。依托市级综合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组织开展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采取“理论培训+实操培训”,“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需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打造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队伍。加强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规范托育机构人员管理,提升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及业务能力,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
任务清单:每年培训托育机构负责人300余人次;培训从业人员700人次。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
(五)实施数字技术赋能工程,创新数实融合服务典范
项目14:数字化智慧托育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数字化智慧托育服务管理平台,新增智慧托育政府管理、智慧托育机构服务、智慧托育家庭服务、智慧保育师服务模块。依托大数据治理管控、托育全景态势、托育数据监管、托育质量评估、师资培训统计等功能,创新行业监督管理;依托办托条件、托育队伍、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养育支持、安全保障和机构管理等功能,提升托育机构效能;依托婴幼儿在托育机构的保育照护、膳食营养、生活记录、一日流程、保育计划等互动功能,让家庭直观可视、安心放心;依托保育照护、婴幼儿考勤、AI助手、岗位工作、教育资源等功能,协助托育师高质高效开展保育照护工作。实现政府、托育机构、家庭、保育师信息协调,共同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健康发展。
任务清单:建设市级数字化智慧托育服务平台,85%以上的托育机构实施应用。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政府信息中心
项目15:智慧安防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安防综合监管系统,统一托育机构安防资源管理,新增高清视频监控、一键报警、智能门禁、智慧消防等模块,完善托育机构接待场所、婴幼儿生活用房和室内外活动场地及一般区域视频监控的覆盖,加强托育机构紧急事件的防范和应急联动,有效防止外部人员非法入侵,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对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监管、统一用户和权限管理、远程参数配置与远程控制,满足多重系统多级用户的监控、管理需求,为托育机构提供一套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高集成的安防综合监管系统,提升政府决策、部门监管、托育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水平。
任务清单:托育机构高清视频监控、一键报警、智能门禁、智慧消防全覆盖。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协同部门联动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按照方案要求,将示范项目实施纳入部门重点工作,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强化财力保障,严格考核监督
建立持续稳定的普惠托育发展投入机制,用好、用足示范项目中央、省级配套资金,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加强资金风险防控管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的使用范围支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建立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公示公开制度,强化对项目的全流程全方位监管。研究制定示范项目工作评估考核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动态监测、跟踪分析和对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保障项目的资金安全。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在示范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组织开展评估考核。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多样化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和养育知识,使家长了解托育、信任托育、放心参与托育。形成全社会支持托育的良好氛围,注重总结提炼长治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经验,形成有代表、有创新、能复制的“上党模式”。
附件:长治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工作专班
附件
长治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邢张朋 副市长
副组长:黄 孜 市政府督查专员
王旭琴 市卫健委主任
张 剑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长治监管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政府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加强长治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组织领导,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指导、督促、检查项目实施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王旭琴兼任。
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长治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3〕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惠托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聚焦缓解群众“入托难”问题、减轻群众“入托贵”负担、增强群众“托得好”信心三大目标,通过实施“服务供给扩容、群众托育减负、质量安心创优、专业人才支撑、数字技术赋能”五大工程十五个项目,探索形成“普惠多元、医育结合、产教一体、数实融合、安心健康”的可复制、易推广、能用管用“上党模式”,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4年末,在数量指标层面,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托位数219个;在质量指标层面,医疗机构与托育服务机构签约指导率达到100%,2岁以下婴幼儿托位占比达到20%,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占比达到90%;在社会效益指标层面,托育服务平均价格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降至37%,普惠托位占总托位数比例达到60%,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85%,用人单位、产业园区和商业楼宇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23%,农村托育服务平均价格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到45%,托位实际使用率达到40%;在满意度指标层面,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家庭服务满意度达到96%。
三、项目内容
通过实施“服务供给扩容、群众托育减负、质量创优安心、专业人才支撑、数字技术赋能”五大工程十五个项目,有效激发广大群众“生”的意愿、解决“育”的难题、减轻“养”的负担,切实提高群众托育服务满意度。
(一)实施服务供给扩容工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运营、普惠可及”的原则,构建以公办示范性托育机构为主体,社区托育园、幼儿园托班、社会力量办托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元化、多功能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强化托位供给。到2024年,全市普惠性托育机构增加至300个左右,托位数提高到1.4万个以上,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以上。
项目1: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县县全覆盖”项目。将县级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随时更新、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全市12个县区公办示范综合托育机构装修,以及设施、教材、教具配备等工作。采取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或积极引进省内外先进的托育机构管理运营团队,进行专业化、科学化管理、运营。
任务清单:完成公办综合托育机构的装修,以及设施、教材、教具配备、登记和备案工作;增加1460个托位。
完成时限:2024年7月
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项目2: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扩大以社区为主阵地的普惠托育设施建设,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府补贴,加强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加强资源统筹和共建共享,鼓励社会力量以低成本、长租期开展非营利性普惠托育服务,依托社区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建设,探索“物业服务+托育服务”模式,推进普惠托育社区驿站、家庭托育点、妈咪宝屋、村级婴幼儿照护驿站建设。提升社区托育服务覆盖面,为居民提供就近、便捷、优质的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着力打造一城四区“15分钟”托育服务圈。
任务清单:新增备案67个以上的普惠社区托育点(含家庭托育点)。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项目3:幼儿园办托班项目。在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提供托育服务。对规划新建幼儿园,适度增加用地规模,将托班数按照一定比例纳入幼儿园设计规划配套建设之中,同步配建、同步验收、同步使用。鼓励公办幼儿园在社区举办托班,满足群众质优、价廉、就近的托育服务需求。
任务清单:对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及时进行备案。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项目4:用人单位办托试点项目。率先在卫健系统探索工作场所办托。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开展办托试点,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为附近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鼓励产业园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按照建设标准,采用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方式,在员工密集地、托育需求高的场所新建或改建托育服务设施,设立办托试点,同时鼓励向附近居民开放,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任务清单:新建28个左右办托试点。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二)实施群众托育减负工程,激发人民群众生育意愿
项目5:普惠托育机构激励项目。经考核评估,对盘活利用场地运营较好的各类型普惠托育机构进行激励性奖补;对被遴选为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在全市范围内连锁经营3家及以上的托育机构、托位使用率达到60%以上的托育机构,给予激励性奖补;按实际入托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和入托月数给托育机构发放补助;从公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完成进度、入托数量、运营质量三个维度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定,排名前三的县区分别给予资金奖补。
任务清单:制定实施细则,及时发放激励性奖补资金。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项目6:普惠托育机构减负项目。对已备案的普惠托育机构,根据建筑面积、租赁合同、设置托位数等条件,制定《租金减免实施细则》,对2023-2024年托育机构房屋租金按比例给予一定减免补贴,切实减轻普惠托育机构的运营负担。
任务清单:实行普惠价格的托育机构减免补贴房屋租金。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质量创优安心工程,提升群众信任满意程度
项目7:市级综合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培训指导项目。依托市妇幼保健院,完善市级综合托育服务指导中心配套服务设施;依托北京对口帮扶优势,柔性引进国内知名托育专家,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保育专家团队,建立卫生保健指导员制度,点对点指导托育机构,培训托育骨干,举办省、市级托育会议,提升全市整体托育服务水平;探索新型医育照护理论,对婴幼儿生长发育、心理行为等方面进行研究,拟定1-3个科研方向,明确科研课题,聘请国家级、省级专家或者团队来长指导开展工作,签订科研合作协议,稳步推进科研能力提升;开展多种形式的托育宣传、健教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托育、支持托育、参与托育的良好氛围;对辖区内的托育机构定期进行督导评估。提升托育项目管理人员能力,通过外出考察学习,研究制定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保障托育项目高质量发展;推进托育相关理论、课程、教材与培训标准研发;举办职业技能大赛,提高专业实践能力,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任务清单:点对点指导托育机构;举办1次省级、2次市级托育会议;组织科普知识公益讲座12次;到托育机构实地督导评估2次;托育项目管理人员外出学习4次,研发培训课程;举办一次托育职业技能大赛。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
项目8:医疗机构与托育机构订单签约服务项目。将托育机构作为签约服务对象,根据婴幼儿特点和托育机构服务需求,将开展新生儿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接种、健康管理、疾病防控、安全防护等纳入服务范围;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生团队,为托育机构提供群体健康管理服务,开展0-3岁儿童发育监测与筛查,建立健康档案;设计婴幼儿签约服务包,与托育机构签订服务协议,采取巡回指导或协议派驻等方式,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
任务清单:开展技术性健康指导2次,每半年对在园婴幼儿免费开展一次健康体检,为每个在园婴幼儿建立一份健康档案;医疗机构与托育服务机构签约指导率达到100%。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项目9:“妈妈课堂”健康管理和指导项目。依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设“妈妈课堂”、“孕妇学校”,指导全市准爸爸、准妈妈、养育人科学生育养育,做好健康管理,为孕妇开展脊髓性肌萎缩症(SMA)筛查,提供涵盖产前、产中、产后一站式家庭生育全周期需求的服务。
任务清单: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每月举办一次“妈妈课堂”、“孕妇学校”,讲解科学育儿知识;每半年组织保健人员开展一次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和指导;为孕妇开展一次免费脊髓性肌萎缩症(SMA)筛查。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项目10:特色化中医育儿保健服务项目。发挥长治社区(乡镇)中医馆全覆盖及两所三甲中医院优势,推广小儿推拿、穴位贴敷、药浴等中医药适宜技术,用中医理念和方法为婴幼儿提供健康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能力和服务需求为托育机构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指导托育机构开展人员培训,掌握中医有关的保健、饮食等知识和技能。对托育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工作。
任务清单:建立婴幼儿中医保健服务档案,每年对托育从业人员开展1次中医保健、饮食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对托育机构进行现场指导1次。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项目11:婴幼儿意外伤害预防保障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市0-3岁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对婴幼儿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住院治疗情形进行承保,构建安全防护屏障,减轻婴幼儿家庭经济负担。
任务清单:为全市0-3岁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长治监管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专业人才支撑工程,打造产教一体发展模式
项目12:托幼托育实训基地双边人才培养项目。搭建市域内大中专院校与托幼托育实训基地双边人才培养平台,发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联合共建优势,深化校企合作育人。招募应急紧缺托育人才,扩大托育服务人才规模。一“边”加强托育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外引内培的方式充实师资队伍力量,打造具有一定规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保育专家团队;一“边”加强托幼托育实训基地内涵建设,完善课程资源配置,构建实践实训教学体系,增强学生岗位实践能力。院校企三方共同制定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开展专业实践课教学、参与实训室建设等。
任务清单:培训师资团队,制定人才培训方案,每年培养1300人左右。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项目13: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项目。依托市级综合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组织开展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采取“理论培训+实操培训”,“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需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打造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队伍。加强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规范托育机构人员管理,提升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及业务能力,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
任务清单:每年培训托育机构负责人300余人次;培训从业人员700人次。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
(五)实施数字技术赋能工程,创新数实融合服务典范
项目14:数字化智慧托育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数字化智慧托育服务管理平台,新增智慧托育政府管理、智慧托育机构服务、智慧托育家庭服务、智慧保育师服务模块。依托大数据治理管控、托育全景态势、托育数据监管、托育质量评估、师资培训统计等功能,创新行业监督管理;依托办托条件、托育队伍、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养育支持、安全保障和机构管理等功能,提升托育机构效能;依托婴幼儿在托育机构的保育照护、膳食营养、生活记录、一日流程、保育计划等互动功能,让家庭直观可视、安心放心;依托保育照护、婴幼儿考勤、AI助手、岗位工作、教育资源等功能,协助托育师高质高效开展保育照护工作。实现政府、托育机构、家庭、保育师信息协调,共同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健康发展。
任务清单:建设市级数字化智慧托育服务平台,85%以上的托育机构实施应用。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政府信息中心
项目15:智慧安防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安防综合监管系统,统一托育机构安防资源管理,新增高清视频监控、一键报警、智能门禁、智慧消防等模块,完善托育机构接待场所、婴幼儿生活用房和室内外活动场地及一般区域视频监控的覆盖,加强托育机构紧急事件的防范和应急联动,有效防止外部人员非法入侵,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对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监管、统一用户和权限管理、远程参数配置与远程控制,满足多重系统多级用户的监控、管理需求,为托育机构提供一套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高集成的安防综合监管系统,提升政府决策、部门监管、托育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水平。
任务清单:托育机构高清视频监控、一键报警、智能门禁、智慧消防全覆盖。
完成时限:2024年底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协同部门联动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按照方案要求,将示范项目实施纳入部门重点工作,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强化财力保障,严格考核监督
建立持续稳定的普惠托育发展投入机制,用好、用足示范项目中央、省级配套资金,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加强资金风险防控管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的使用范围支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建立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公示公开制度,强化对项目的全流程全方位监管。研究制定示范项目工作评估考核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动态监测、跟踪分析和对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保障项目的资金安全。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在示范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组织开展评估考核。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多样化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和养育知识,使家长了解托育、信任托育、放心参与托育。形成全社会支持托育的良好氛围,注重总结提炼长治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经验,形成有代表、有创新、能复制的“上党模式”。
附件:长治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工作专班
附件
长治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邢张朋 副市长
副组长:黄 孜 市政府督查专员
王旭琴 市卫健委主任
张 剑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长治监管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政府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加强长治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组织领导,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指导、督促、检查项目实施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王旭琴兼任。
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