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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托育服务专家遴选公告
2024-04-08 17:38:10

为进一步提升首都托育工作水平,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拟联合组建北京市托育服务专家库,通过积极统筹、有效利用专家资源,充分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实现托育行业健康、良好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托育服务专家,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

2024年4月8日至4月30日。

二、遴选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从事托育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专业人士。

三、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热心参与托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熟悉国家和北京市托育服务相关法律政策、重点工作,拥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四)自愿接受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的监督与管理,认真履行专家职责和义务。

 四、工作职责

    北京市托育服务专家履行下列职责:

(一)积极配合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制定完善托育服务相关规范标准。

(二)配合开展全市托育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研发培训标准及教材。

(三)共同开展对托育机构的社会监督工作。

(四)提供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和技术支持。

(五)开展合作交流,必要时外出考察、调研。

(六)协调社会各界资源,共同推动北京托育行业发展。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与单位推荐相结合。

 1.个人报名

(1)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wjw.beijing.gov.cn/)或者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门户网站(https://www.bjfpa.org.cn)下载《北京市托育服务专家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

(2)填写《报名表》,本人签名。同时附上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报名表》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3)请在4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

(1)填写《报名表》,本人签名并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同时附上被推荐人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报名表》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2)请在4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为单位名称。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初选,提出拟入库人员名单。

原则上,具有行政机关工作经历的专家不少于15%,有高等院校、医疗机构或科研院所工作经历的专家不少于40%,有托育机构相关实践经历的专家不少于30%,其他专家为15%左右。

(三)公示

     通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或者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门户网站,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选用。

六、其他要求

(一)请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

(二)专家填写申请书时,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申请书提交后原则上不再退回修改,请申请人和推荐单位认真填报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附件:北京市托育服务专家报名表

联系人: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家庭发展部  舒晓晖

电 话:010—55532182

邮箱:shuxiaohui@wjw.beijing.gov.cn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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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托育服务专家遴选公告
2024-04-08 17:38:10

为进一步提升首都托育工作水平,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拟联合组建北京市托育服务专家库,通过积极统筹、有效利用专家资源,充分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实现托育行业健康、良好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托育服务专家,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

2024年4月8日至4月30日。

二、遴选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从事托育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专业人士。

三、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热心参与托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熟悉国家和北京市托育服务相关法律政策、重点工作,拥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四)自愿接受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的监督与管理,认真履行专家职责和义务。

 四、工作职责

    北京市托育服务专家履行下列职责:

(一)积极配合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制定完善托育服务相关规范标准。

(二)配合开展全市托育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研发培训标准及教材。

(三)共同开展对托育机构的社会监督工作。

(四)提供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和技术支持。

(五)开展合作交流,必要时外出考察、调研。

(六)协调社会各界资源,共同推动北京托育行业发展。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与单位推荐相结合。

 1.个人报名

(1)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wjw.beijing.gov.cn/)或者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门户网站(https://www.bjfpa.org.cn)下载《北京市托育服务专家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

(2)填写《报名表》,本人签名。同时附上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报名表》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3)请在4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

(1)填写《报名表》,本人签名并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同时附上被推荐人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报名表》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2)请在4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为单位名称。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初选,提出拟入库人员名单。

原则上,具有行政机关工作经历的专家不少于15%,有高等院校、医疗机构或科研院所工作经历的专家不少于40%,有托育机构相关实践经历的专家不少于30%,其他专家为15%左右。

(三)公示

     通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或者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门户网站,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选用。

六、其他要求

(一)请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

(二)专家填写申请书时,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申请书提交后原则上不再退回修改,请申请人和推荐单位认真填报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附件:北京市托育服务专家报名表

联系人: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家庭发展部  舒晓晖

电 话:010—55532182

邮箱:shuxiaohui@wjw.beijing.gov.cn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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