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多
预约演示
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将尽快跟您沟通
智慧托育
托育装备
托育人才
您可以拨打我们的客服人员电话或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400-609-2596 电话服务时间: 工作日 9:00-18:00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普惠托育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托育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婴幼儿家庭和托育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运城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扶持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普惠托育机构收费接受政府指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价格,每人每月保育费收费(不含膳食费),不高于申请认定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按当地年收入/12折算到月)的50%。半日托(不小于4个小时)应不超过全日托相应收费标准的60%。”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暂定永济市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指导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
(一)保育费,是指托育服务机构(含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等)为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收取的费用。
(二)服务性收费,是指托育服务机构完成正常托育外,为婴幼儿提供的由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伙食费、车辆接送服务费、延时托管服务费等。
(三)代收费,是指托育服务机构为方便婴幼儿学习和生活,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对象代收代付的费用,包括床上用品费、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
二、收费标准
(一)托育费。全日托每人每月最高收费标准:托大班650元(幼儿园托班托育费参照发改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托小班850元、乳儿班1200元。托育服务机构可在不超过上述标准的基础上,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全日托时间一般不低于8小时/工作日。提供半日托、计时托等其他托育服务的,每小时托育费标准以托育服务机构全日托每小时托育费为基准,由托育双方协议约定。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托育服务机构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自愿委托、方便婴幼儿生活和非营利原则。
三、执行时间
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指导价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来源:永济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普惠托育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托育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婴幼儿家庭和托育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运城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扶持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普惠托育机构收费接受政府指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价格,每人每月保育费收费(不含膳食费),不高于申请认定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按当地年收入/12折算到月)的50%。半日托(不小于4个小时)应不超过全日托相应收费标准的60%。”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暂定永济市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指导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
(一)保育费,是指托育服务机构(含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等)为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收取的费用。
(二)服务性收费,是指托育服务机构完成正常托育外,为婴幼儿提供的由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伙食费、车辆接送服务费、延时托管服务费等。
(三)代收费,是指托育服务机构为方便婴幼儿学习和生活,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对象代收代付的费用,包括床上用品费、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
二、收费标准
(一)托育费。全日托每人每月最高收费标准:托大班650元(幼儿园托班托育费参照发改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托小班850元、乳儿班1200元。托育服务机构可在不超过上述标准的基础上,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全日托时间一般不低于8小时/工作日。提供半日托、计时托等其他托育服务的,每小时托育费标准以托育服务机构全日托每小时托育费为基准,由托育双方协议约定。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托育服务机构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自愿委托、方便婴幼儿生活和非营利原则。
三、执行时间
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指导价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来源:永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