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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获悉,今年,河北省将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有关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普惠托育,完善托育机构质量评价体系,积极推进300家标准化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为深入实施这一民生工程,切实提升全省托育服务水平,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3月27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河北省托育机构质量评价标准(2023年版)》,从场地设施、保育服务、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养育支持、综合管理等7个方面,明确了创建示范性托育机构的具体内容和标准。4月26日,省卫生健康委又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托育机构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托育机构示范创建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明确,机构质量评价达到四星及以上为托育机构示范创建达标单位。县(市、区)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备案托育机构,严格对照该评价标准中“项目内容”和“查验标准”,扎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该评价标准对参与示范创建的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根据通知,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市进行随机抽查复核。对复核合格的市,将根据托育机构得分情况,同时考虑托育机构托位数、入托人数、城乡属性等因素,给予创建达标机构一次性奖补;对复核不合格的市,将按比例扣减全市补贴资金。对在奖补周期内停止运营的托育机构一律不给予资金补助。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方法骗取补助资金的托育机构,依法追究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取消托育机构今后一切评选资格。
省卫生健康委还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核查托育机构评估材料,加强对补贴资金和托育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要按季度逐级汇总上报本地在园人员情况,托费减免情况以及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来源:医院管理论坛报 2023-04-27
从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获悉,今年,河北省将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有关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普惠托育,完善托育机构质量评价体系,积极推进300家标准化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为深入实施这一民生工程,切实提升全省托育服务水平,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3月27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河北省托育机构质量评价标准(2023年版)》,从场地设施、保育服务、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养育支持、综合管理等7个方面,明确了创建示范性托育机构的具体内容和标准。4月26日,省卫生健康委又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托育机构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托育机构示范创建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明确,机构质量评价达到四星及以上为托育机构示范创建达标单位。县(市、区)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备案托育机构,严格对照该评价标准中“项目内容”和“查验标准”,扎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该评价标准对参与示范创建的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根据通知,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市进行随机抽查复核。对复核合格的市,将根据托育机构得分情况,同时考虑托育机构托位数、入托人数、城乡属性等因素,给予创建达标机构一次性奖补;对复核不合格的市,将按比例扣减全市补贴资金。对在奖补周期内停止运营的托育机构一律不给予资金补助。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方法骗取补助资金的托育机构,依法追究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取消托育机构今后一切评选资格。
省卫生健康委还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核查托育机构评估材料,加强对补贴资金和托育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要按季度逐级汇总上报本地在园人员情况,托费减免情况以及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来源:医院管理论坛报 2023-04-27